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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缴存基数
2020年度邯郸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6635元;
2020年度邯郸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1)邯郸市市辖(含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经济开发区、马头生态工业城)及磁县(含漳河生态科技园区)、冀南新区、武安市区域内职工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1790元;
(2)永年区、肥乡区、成安县、临漳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区域内职工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1680元;
(3)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区域内职工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1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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