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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方式及上报要求
(一)参与方式
1.市民可通过微信搜索“邯郸市数字化城管市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关注。
2.关注后,点击微信公众号右下角“我来参与-问题上报”,进入“数字城管市民服务”小程序。
3.在“数字城管市民服务”小程序首页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通过微信绑定的手机号进行实名认证。
4.认证后,进入“数字城管市民服务”微信小程序选择“问题上报”模块,进行问题上报。
5.市民对已完成上报的案件,可在“数字城管市民服务”微信小程序“我的上报”菜单中,查看案件处置流程及结果。
(二)上报要求
1.市民在上报案件前,应详细阅读“数字城管市民服务”微信小程序“问题上报”中的“上报指南”。
2.市民上报问题时,要填写问题描述,并上传远景、近景两张照片(上报问题的照片要能充分反映该问题的具体情况),定位问题所在位置。
3.市民反映问题必须真实准确,注明问题的准确详细地址或位于明显标志物的方位。例如:中华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或邯郸市美术馆门前存在哪种类型的问题。
二、上报内容
市民通过“数字城管市民服务”微信小程序反映的问题应为城市管理领域的问题,共包括7大类23小类问题:
(一)公用设施类
1.井盖(包括上水井盖、污水井盖、雨水井盖、路灯井盖、热力井盖、燃气井盖)破损、缺失;
2.路灯不亮;
3.道路破损、坑洼影响车辆及行人安全;
(二)园林绿化类
4.行道树及绿植缺株、枯死或倒伏;
5.绿地护栏及其他绿化设施破损或缺失;
(三)市容环境设施类
6.垃圾箱破损;
7.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破损、字体不全、亮化显示不全;
8.公共停车场公示牌等设施破损;
(四)市容环境类
9.生活垃圾堆积(在道路保洁规定时间内堆放生活垃圾);
10.建筑垃圾堆积;
11.绿地内堆存垃圾、杂物;
12.未经允许在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13.向雨水收水口倾倒餐厨废弃物;
(五)宣传广告类
14.随意张贴小广告,乱涂乱画影响市容环境;
(六)街面秩序类
15.无照经营游商(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之外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
16.店外经营(店外摆放物品占道经营);
17.非机动车乱停放;
(七)突发事件类
18.路面塌陷;
19.道路积水;
20.下水道堵塞破损;
21.自来水管破裂;
22.热力管道破裂;
23.燃气管道泄漏。
三、适用范围
上报问题范围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开区城市建成区内的公共区域。具体范围为:东至107国道、西至南水北调主干渠、北至青兰高速公路、南至邯济铁路围合的区域。该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市场、景区、居民小区、商超、城中村、工地、闲置土地等内部管理区域的相关问题由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自行管理,不纳入上报问题范围。
四、奖励对象
邯郸市民(含外地驻邯人员)。
五、奖励方法
市民通过“数字城管市民服务”微信小程序上报有效城市管理问题,获得积分并采用积分制进行排名。排名以月为周期,以问题上报时认证的手机号码为统计标识。当月已统计的积分不再计入下个统计周期。
(一)奖励方式
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对上月有效上报问题情况进行排名,依据排名情况对前三十五名注册用户按照以下方法发放奖励:
一等奖2名:每人奖励100元话费;
二等奖3名:每人奖励50元话费;
三等奖5名:每人奖励30元话费;
参与奖25名:每人奖励20元话费。
(二)有效案件认定
对市民群众上报问题经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审核,处置单位核实后,形成1件有效案件,获得1个积分。
(三)无效案件认定
对市民群众上报问题经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审核、处置单位核实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认定。主要包括:
1.反映的问题非本公告规定的区域和类型;
2.反映问题的描述、图片、地理位置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辨认清楚的或位置描述与定位不一致的;
3.通过“数字城管市民服务”微信小程序反映问题后又向其他渠道反映同一问题的;
4.重复上报或对同一区域(路段)同一类型问题拆分多条报送的;
5.上报问题时,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已经处于立案或正在处置的问题;
6.谎报、虚报或人为制造投诉问题的;
7.其他经认定上报无效的问题。
(四)奖励发放
当月奖励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发放。奖励发放情况见“邯郸市数字化城管市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
真诚欢迎广大市民朋友通过微信小程序反映城市管理问题、参与城市管理。我们将第一时间受理并处置,让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变得更加干净、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