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一、开放原则
按照“资源共享、服务群众、公平有序”的原则,充分挖掘既有停车资源,在确保安全有序运行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县直机关内部停车位免费向社会开放,最大限度为社会提供公共停车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开放内容
(一)开放范围。县直部分机关内部停车位(具体详见附件)。
(二)开放对象。针对县直机关单位附近有停车需求的市民及外地来涉旅游人员,车型限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家用客车。
(三)开放时间。4月30日18点-5月5日18点。
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或调整对外开放时间的,由各开放单位提前告知。
三、管理规定
(一)社会车辆进入停车场时需按照开放单位要求登记相关信息,并服从开放单位有关管理规定,做到车辆有序停放。
(二)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不承担车辆被盗、事故损毁等所致法律责任。
(三)损坏停车场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须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四)市民要按照开放时间停放车辆。针对超时间停放、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秩序等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停车要求,必要时将上报相关部门强制拖移,并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车辆禁止驶入相关停车场。
(五)各单位制作停车位、卫生间指示牌放置在门口显眼位置。
(六)各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安排专人负责紧急突发情况处置。
(七)免费对外开放自公告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