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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力量做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做好住房、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就业、社保等方面工作,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4年任务目标力争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主要任务
1、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棚改安置房1450套。(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邱县、大名县、永年区政府)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2个。(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磁县、大名县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口袋公园建设工程。全市新建、改造口袋公园36个。(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4、“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47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5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有关县〈市、区〉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
6、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改造卫生户厕12万座,建设公厕160座,恢复重建粪污处理站5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市建档立卡孕妇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工程。新增普惠托位500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结合校园体检应筛尽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261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195人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精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3、就业促进工程。推荐省级劳务品牌6个,优化升级6家创业孵化基地,失业人员再就业18248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4、精准助残服务工程。服务39107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5、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申报救助工程。对全市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等“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患病妇女,按照省妇联确定的救助名额及救助比例实施救助。(责任单位: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6、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对重点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5500件以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17、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300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18、体育惠民工程。建设提升标准化体育公园和小型体育主题公园40个,建设更新行政村(社区)新型健身器材60处,建设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58个、百姓健身房21个。(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9、“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培育五星级巾帼家政基地11个,选树五星级“河北福嫂”33名,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乡村)活动550场。(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0、免费为城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人数73万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1、城市排涝能力改造提升。对715公里排水管网和41座泵站全面排查检修。新建、改造和疏通排水管网约100公里,彻底清掏主城区3.4万余座收水口。(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2、主城区打通10条“断头路”。(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免费为14周岁女孩接种国产2价HPV疫苗。(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4、提高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2024年提高我市参保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支付比例由原来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提高到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人员2500元提高到在职职工2500元、退休人员4000元。(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5、为138个居民小区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有关县〈区〉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
26、建设提升100家社区老年食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实施26项民生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及时有效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和措施,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供应、环保监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管,规范招投标程序,强化工程监理,完善推进举措,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程取得扎实成效。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