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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根据《京津冀职业健康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在北京、天津两地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也可报名参加。
二、资格类别
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共分6大类: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2、职业性化学中毒;
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及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
6、其他综合类(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肿瘤及金属烟热、滑囊炎、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证书;
2、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4、从事所申报的诊断类别相关工作3年以上。
四、报名方法
请登录http://testb.ektianxia.com,选择“考试”选项,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考试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图片);
3、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图片)。
五、考试内容
(一)基础理论(60分)
1、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20分);
2、职业卫生基础知识(10分);
3、职业健康监护专业知识(30分)。
(二)职业病诊断专业知识(40分)
申请“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类”的人员,还需进行尘肺读片考试。
六、考试方法
(一)考前培训
考试人员报名后,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网上培训答题。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计算机网络在线集中答题方式,试题由系统在题库中随机抽选。尘肺读片为现场集中考试。
(三)计分方法
考试总分为“基础理论”与“职业病诊断专业知识”分数之和。进行“职业病诊断专业知识”考试时,考试人员请按6大类“资格类别”选择拟考类别,一类一卷,分别答题,与“基础理论”分数合计达到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即取得此类别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每个申请人可选择一种或多种类别。
报考“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类”的考试人员,“基础理论、职业病诊断专业知识”和“尘肺读片”两项中有一项不通过的,不能取得此类别资格。以后申请时,两项均需报考。
七、时间地点
(一)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4月3日。
2、审核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19日。
3、考试时间:2024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请于2024年5月6日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二)地点
1、计算机网络在线集中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尘肺读片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结果查询
考试结束一周后,参加考试人员可登陆报考网站,输入本人姓名、考号和身份证号码查询考试结果,此结果将作为是否具备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的依据。
九、违规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成绩且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1、以虚假信息报名的;
2、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3、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情节严重的;
4、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
十、继续教育
具备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的,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作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参加继续教育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登陆上述网站,选择“继续教育”选项,完成对应资格类别的网上培训,每个类别培训4个小时,并于3月- 6月培训完毕。培训完成后,在系统打印培训证明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