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导语: 学前教育资助对象是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一、资助范围
具有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应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1、原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家庭子女;
3、防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
4、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
5、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申请时不需要任何部门或村委出示证明材料,学前教育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幼儿资助比例一般为10%
二、向幼儿所在幼儿园咨询申报
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4909663
1、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名单,以乡镇为单位排序
(1)肥乡镇(9所):启蒙幼儿园、阳光幼儿园、智慧树幼儿园、新星小博士幼儿园、、新星小博士第二幼儿园、超级宝宝幼儿园、长安双语幼儿园、爱贝尔东方幼儿园和小牛津幼儿园。
(2) 元固镇(6所):元固中心幼儿园、绿健儿童学院、希望星幼儿园、阳光儿童学院、向阳幼儿园和童欣幼儿园。
(3)毛演堡镇(5所):康康幼儿园、立德村幼儿园、种花幼儿园、朝阳幼儿园和蓓蕾幼儿园。
(4)天台山镇(7所):小太阳幼儿园、天赐幼儿园、童之梦幼儿园、小神童幼儿园、春蕾幼儿园、未来星幼儿园和卓星幼儿园。
(5)辛安镇镇(5所):童升幼儿园、星火幼儿园、小博星幼儿园、小天使幼儿园和西南庄幼儿园。
(6)东漳堡镇(3所):向阳幼儿园、光明幼儿园和育才幼儿园。
(7)北高镇(2所):南庄育苗幼儿园、小王子双语幼儿园。
(8)西吕营镇(1所):小太阳幼儿园。
(9)大寺上镇(1所):童之梦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