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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一助”即国家助学金。
一、普通高中资助
1、资助对象
指在本校就读并注册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享受政策的范围
(1)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三免一助”(由扶贫办认定),学生本人在 扶贫系统内;
(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且在低保系统内;
(3)孤儿学生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孤儿学生;
(4)残疾学生本人或父母残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残联认定);
(5)防贫监测:边缘户、监测户和突发自然灾害等三类监测户(未消除风险);
2、国家助学金
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享受三免政策,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原建档立卡学生、城镇低保学生、烈士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重大自然灾害和家庭主要成员遭受突发重大疾病等意外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每学年秋季开学9月初向所在高中学校提交申请。
二、中职学校资助政策
1、中职学校免学费
(1)资助对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2)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采取直接减免方式。
2、原建档立卡学生享受“两免”
(1)资助对象:对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行免教科书和住宿费;
(2)补助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年350元,采取直接免除方式。
3、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障原建档立卡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资助比例:在校生人数除涉农专业学生人数的15%
4、国家奖学金
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进行申报,通过银行直接拨付至学生资助卡中。
5、校内奖助学金
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工作经费的5%)用于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雨露计划政策(每学期结束后方可申请)
1、条件:肥乡户籍,学生本人在建档立卡系统内上全日制中职、高职学生均可享受;
2、根据(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3、跟学生户籍村委联系查询,在名单内的学生只需要填写“河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生效,符合条件但未在名单中则需要再增加一张表“河北省****年春(秋)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贴申请表”,需要到交通局九楼“乡村振兴局”盖章。
4、自行下载相应表格,修改好年份和春秋季打印填写即可,表格内项目一定要如实填写,补得留有空白处,最后将申请表交给村委、村内学校或者教体局416室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