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
二、申报方式
全市范围内开展门诊保障定点药店遴选工作,本次门诊保障定点药店申报采取现场受理的方式。市内五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冀南新区、经济开发区)定点零售药店向邯郸市医疗保障局提交申请;其他各县(市、区)定点零售药店到当地医疗保障局提交申请。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应单独申请门诊保障定点资格。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按照《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门诊保障定点药店遴选方案>的通知》(邯医保发〔2024〕4号),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填写并上报相应材料,文件、相关表格见电子邮箱:ybyycgg@126.com,密码:yyc123456。
四、遴选数量
原则上市内五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冀南新区、经济开发区)各遴选不超过5家,其他县(市、区)各遴选不超过2家。符合条件且评估分数在80分以上的,根据分数高低依计划择优纳入。
五、服务内容
本次遴选的门诊保障定点药店仅新增开通普通门诊统筹服务。
六、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遴选工作中如出现与填报内容不符的情况,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