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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单位
1、执行单位: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协助单位:各市县妇联
3、合作医院:河北生殖妇产医院
二、资助人数及额度
1、2024 年河北省“乐孕” 援助行动将资助300 名符合条件的育龄女性。
2、每名资助对象可一次性获得5000元资助金。每名资助对象仅可领取1次资助金,不得重复申请和资助
三、资助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已婚女性;
2、符合辅助生殖技术——试管婴儿项目(IVF)的准入指征,且为首次接受试管婴儿(IVF)治疗者;
3、低收入、支付(IVF)治疗费用较困难的家庭备孕女性, 或失独家庭备孕女性。
四、申请程序
申请人必须按程序进行项目申请,申请程序不得颠倒。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申请人通过县(区)妇联提出申请,准确、如实、完整的填写2024年河北省“乐孕” 援助行动资助金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收到后于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 行电话通知。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到项目合作单位(河北生殖妇产医院)进行试管婴儿治疗。
4、申请人完成试管婴儿治疗,且进行首次验孕后,由合作单位(河北生殖妇产医院)为其出具《河北省“乐孕” 援助行动验孕证明》。申请人 (或委托人) 持 《河北省“乐孕 ”援助行动验孕证明》、申请人本人银行卡、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办理资助金领取手续。
5、申请人(或委托人)办理资助金领取手续后,将资助金拨付至申请人本人账户。
五、相关声明
1、2023年1月1日前收到的河北省“乐孕 ”援助行动资助金申请资料全部失效,不参与本次资助。如申请人有意愿继续申请资助金,需按本次资助条件重新进行申请。
2、2023年1月1 日后收到的河北省“乐孕”援助行动资助金申请资料,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6 月30 日,申请人6月30日前可凭《河北省 “ 乐孕 ” 援助行动验孕证明 》及相关资料到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申领资助金。6月30日前未申领的,如申请人有意愿继续申请资助金,需按资助条件重新进行申请。
3、2024 年河北省 “ 乐孕 ” 援助行动资助金按照 “ 先到先得” 的原则进行发放,发完即止。资助金发完后,将在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同时不再接受申请、所收到的未发放资助金的申请人材料也将全部作废,不再参与下一批资助活动。请大家及时关注。
六、咨询电话
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妇女可申请参加"乐孕"援助行动.详情可咨询县妇联电话:2322903或直接拨打"乐孕"援助公益热线:0311-67260883 0311-8790285.
七、附件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2024年河北省“乐孕”援助行动资助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