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一、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广告审查,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核准内容发布;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二、医疗美容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含有制造容貌焦虑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三、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与其他医疗美容机构比较或者贬低其他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利用患者、医务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作推荐、证明。
四、医疗美容广告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涉嫌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不存在的;使用虚构、伪造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虚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的效果的;以“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或“来我院治疗可享活动价(1折起)”等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方式进行宣传的等。
五、严禁推销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超声炮等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严禁对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宣传与医疗美容相关的疾病治疗功能的违法广告。
在此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防范虚假违法广告,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发现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情形的,可通过3510315投诉举报热线举报涉嫌违法线索。县市场监管局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