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为给患者营造良好的休息康复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防范院内交叉感染发生,近日,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探视管理的指导意见》,并将于4月15日起开始执行。
《意见》明确提出,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规范病房探视活动,本着“非必要不探视,按时限人探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住院患者探视管理,保障患者治疗和休息。各病区上午诊疗活动相对集中,原则上不接待探视,下午在规定时间内限制人数探视。如遇特殊时期限制或禁止探视,探视人员要遵守医院相关规定。
一、探视要求
每日15:00-19:00为探视时间,每次探视人员不超过2人,时长不超过30分钟,学龄前儿童原则上不得带入病房探视,特殊情况须经病区护士长许可后探视。探视人员要遵守医院探视规定,结束后及时离院。鼓励引导通过远程视频探视。
二、探视流程管理
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从院门口—住院部—病区全流程的探视管理流程。院门口加强宣传引导,住院部入口处对人员进出进行管控,病区设置门禁,探视人员持凭证进出病区,实现医院门口分流,住院部门口严管,病区门口严查的管理模式,确保探视规定真正落地见效。
三、重点病区探视管理
重症监护室、血液净化中心、血液内科、肿瘤内科、感染病房、新生儿室、产房、产科、康复病区、神外意识障碍病区等重点病区的探视规定,各医院可以在《意见》许可的范围内自行酌情设定,同时向患者家属进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