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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4年06月07日          作者:拾掇拾掇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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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现将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主要内容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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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方式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使用“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招生录取一网通办全覆盖。

(一)报名方式

一是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报名,另一种是通过电脑端网页报名,两种报名方式数据互通,不需重复报名(具体网址、公众号适时另行通知)。

(二)上传资料

在主城区和各县(市、区)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上传户籍信息、房产信息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等资料。

(三)民办学校招生报名

在完成以上报名基础上,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适时登录平台,选择一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

(四)咨询指导

各中小学校均要设立报名咨询点,安排专人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指导,对留守儿童、不方便上网、特殊家庭等学生,学校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二、招生录取办法

1、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招生程序。小学招生采取登记入学,初中招生采取对口分配方式入学或登记入学。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生源及学校布局等情况,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将学生分配至义务教育学校。

2、主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

(1)三对口(两对口)一致优先。初中遵循“户籍、房产、小学三者一致优先”原则,小学遵循“户籍、房产一致优先”原则。公办初中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户籍、房产和毕业小学“三对口”;户籍和房产“两对口”,户籍、毕业小学“两对口”和房产、毕业小学“两对口”;户籍、房产或毕业小学“一对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籍、房产、毕业小学“对口”是指:小学毕业生户籍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房主与户主一致,拥有100%住宅产权,房产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毕业小学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公办小学按照户籍和房产“两对口”,学生、户籍或房产“一对口”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顺序录取(户籍、房产等要求与公办初中招生要求一致)。同一类情况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最大学位承载量时,先比较户籍迁入时间长短;若户籍时间相同,再比较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

(2)户籍迁入时间、取得不动产证等房产确权时间和随迁子女取得居住证时间在6月30日之前。家长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户籍、房产或随迁子女居住证等有效资料并登录“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完成报名工作。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信息变更。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报名资料的,按照统筹调剂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民办初中招生

(1)招生范围。主城区民办初中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可以面向主城区五区招生,不得招收主城区外其他县(市、区)学生。其他县(市、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跨县域招生

(2)招生对象。民办初中招生对象,一是具有民办初中招生学校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二是具有所在县(市、区)户籍(或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非邯郸市学籍小学毕业生。

(3)报名方式。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采取随机派位招生,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民办初中招生通过“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填报志愿。双(多)胞胎子女填报信息时,家长可申请“双(多)胞胎绑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4.录取办法。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予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2024年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明白纸

现将今年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主要内容告知如下:

一、明确学校招生范围

 (一)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市直属和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经开区、冀南新区公办普通高中在主城区范围内招生。

(二)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为邯郸市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魏县一中、武安市一中、峰峰一中、成安县一中、涉县一中、大名县一中和磁县一中。

(三)普通高中可面向本招生区域招收体育、艺术、小语种特长生。

(四)各民办普通高中在办学地所在县(市、区)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30%,不允许跨市域招生。

(五)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允许在我市招生。

(六)中等职业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二、做好志愿填报

志愿共设置七个批次,提前批:“3+4”本科和公费幼儿园教师计划。

第一批: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和邯郸市第一中学,设置2个志愿。志愿一: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志愿二:邯郸市第一中学(主城区考生填报)

第二批:除邯郸市第一中学之外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和邯郸市第五中学。主城区共设置8个志愿,主城区考生在市二中、三中、四中、五中、邯山区一中、卓越、恒一、旭日中学中选择填报8个志愿

第三批: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设置18个志愿,考生可在本区域中的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学校和其他县(市、区)的民办一般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

第四批:面向我市招生的高职院校,可以填报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第五批:面向我市招生的中职院校,可以填报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第六批:面向我市招生的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

 

三、招生录取办法

今年招生录取工作全部通过“邯郸市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分批次,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实现全市高中招生一网通办全覆盖。录取结果作为各学校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

1、自主招生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依据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全市统一录取。

2、主城区普通高中录取。统招生录取。统招生计划占主城区内招生计划(不包括自主招生和特长生)的20%;根据中考成绩、考生志愿、招生计划进行统招生录取。分配生录取。将邯郸市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邯山区一中在主城区内招生计划(不包括自主招生和特长生)的80%分配到主城区初中学校。分配生条件为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在籍学生。分配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对部分初中不能完成邯郸市一中分配生指标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由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征集志愿录取。第二批、第三批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公办学校面向所属招生范围征集志愿,民办学校面向全市征集志愿。每批次、各学校在录取投档后,考生要在“中考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视为放弃该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进入下一批次录取投档。

3、民办学校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按批次招生,根据中考成绩、考生志愿、招生计划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录取工作。

4、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特长生录取。拟招收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须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特长生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录取工作由学校负责进行专业测试。测试合格后,结合中考成绩和录取控制线,确定录取名单,在相应批次录取前通过“中考平台”统一录取。

5、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采用学校自主招生和“中考平台”统一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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