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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邯山区实际,制定《邯山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现将中小学招生原则和具体办法详细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和“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年)通知要求,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要求,区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核定招生计划,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2、坚持公民同招
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违规招生。
3、坚持公开透明
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 年)工作要求,坚守教育公平底线,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违规择校、“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发生。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区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区教体局批准。
2、招生流程
小学招生采取平台登记入学。具体流程如下:
(1)招生准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召开招生政策宣讲工作会,明确报名方式、流程、要求等。各学校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的街道(社区、小区)、村张贴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包括本校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网址、报名方法、咨询电话、学校位置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并设置线下咨询点,做好报名咨询、线下协助报名等工作。
(2)平台报名:“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提供两种报名方式,一种是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报名,另一种是通过电脑端网页报名,两种报名方式数据互通,不需重复报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选择“选择拟报名学校”(此端口适用监护人知晓孩子对口学校)和“不确定拟报名学校”(此端口适用监护人不知道孩子对口学校)两个端口报名,并按提示逐步选择上传端口,上传户口页、房产证或居住证以及其它相关佐证资料,以上两个端口均不影响适龄学生正常正确录取。
(3)信息审核:各小学负责起始年级入学资料初审工作,入学审核必要时可开展入户核查。小学初审完成后,区教体局对小学初审工作进行复核,市教育局将统筹联合公安、不动产等部门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联合审核。学校必要时将开展入户核查,对空挂户、办公用房、无实际居住的集体户口等进行严格审查。信息审核通过后,根据上传资料分配就读小学,并将正式录取名单通过平台录取发布。
(4)报到入学: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发至适龄学生法定监护人,学生到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学生报到情况及时报区教体局,对未报到学生督促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入学。
3、公办小学录取规则
公办小学依据学位情况,按照户籍和房产“两对口”学生、户籍或房产“一对口”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顺序录取(户籍、房产等要求与公办初中招生要求一致)。
同一类情况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最大学位承载量时,先比较户籍迁入时间长短,时间长者优先录取;若户籍时间相同,再比较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时间长者优先录取。
4、提交资料时限
户籍迁入时间、取得不动产证等房产确权时间和随迁子女取得居住证时间在6月30日之前。适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户籍、房产或随迁子女居住证等有效资料并登录“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完成报名工作。家长要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资料更改等信息变更。
5、入学基本保障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报名资料的学生,按照统筹调剂原则,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公办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即邯山区域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邯山区域内户籍条件以及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流程
采取平台对口分配方式入学或登记入学。具体流程如下:
(1)招生准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召开招生工作和平台使用培训会,明确报名方式、流程、要求等。各初中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招生基本情况,完善招生平台数据,方便适龄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学校招生要求,并设置线下咨询点,做好报名咨询、线下协助报名等工作。
(2)平台报名:“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提供两种报名方式,一种是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报名,另一种是通过电脑端网页报名,两种报名方式数据互通,不需重复报名。各小升初适龄学生登陆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上传户口页、房产证或居住证以及其它相关佐证资料。
(3)信息审核:毕业小学结合房产、户口、对口中学范围对邯山区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分配。区教体局对毕业小学已完成初审的报名信息进行复核,市教育局将统筹联合公安、不动产等部门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联合审核。区教体局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对口初中分配。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区教体局报市局审核后再做出合理安排。初中学校根据分配名单上的录取信息通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登记,最终确定本校录取名单。
(4)报到入学: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发至适龄学生法定监护人,学生到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学生报到情况及时报区教体局,对未报到学生督促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入学。
3、公办初中录取规则。初中招生遵循“户籍、房产、小学三者一致优先”原则。公办初中依据学位情况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户籍、房产和毕业小学“三对口”;户籍和房产“两对口”;户籍、毕业小学“两对口”和房产、毕业小学“两对口”;户籍、房产或毕业小学“一对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以上户籍、房产、毕业小学“对口”是指:小学毕业生户籍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房主与户主一致(或系夫妻关系),拥有100%住宅产权,房产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毕业小学在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
同一类情况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最大学位承载量时,先比较户籍迁入时间长短,时间长者优先录取;若户籍时间相同,再比较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时间长者优先录取。
4、提交资料时限。户籍迁入时间、取得不动产证等房产确权时间和随迁子女取得居住证时间在6月30日之前。适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户籍、房产或随迁子女居住证等有效资料并登录“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完成报名工作。家长要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资料更改等信息变更。
5、入学基本保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报名资料的学生,按照统筹调剂原则,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民办初中招生
1、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科学制定邯山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统筹确定。严禁民办学校超规模、超计划、无计划招生。
2、招生范围
审批机关为邯山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的,仅限在邯山区行政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县区招生。
3、招生对象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两类。一类是具有邯山区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另一类是具有邯山区行政区域户籍(或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条件)非邯郸市学籍小学毕业生。
4、报名方式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民办初中招生通过“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服务系统”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填报志愿。双(多)胞胎子女填报信息时,家长可申请“双(多)胞胎绑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即“双(多)胞胎”一个报名号,产生一个派位结果。
具有邯山区行政区域户籍(或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条件)的非邯郸市学籍小学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家长或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本、房产证、学生学籍表或居住证、学生学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邯山区教体局群众服务中心进行登记报名,户籍迁入时间、取得不动产证等房产确权时间和随迁子女取得居住证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
5、录取办法
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予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按计划招生。电脑随机派位使用全市统一平台,随机派位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媒体、纪检监察部门等参与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6、有关要求
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学生。被民办录取逾期未报到学生,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根据划片招生有关政策,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邯山区民办小学毕业生拟就读公办初中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邯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按照随迁子女政策安排。
(四)普通高中招生
邯山区第一中学招生工作按照《邯郸市2024年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邯教〔2024〕40号)要求执行。
(五)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简化优化入学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
3、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人才引进、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廉租房家庭子女、公租房家庭子女按照相关政策入学。华侨、港澳台籍和国际学生入学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安排入学。符合就读条件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四、推进“一网通办”
自2024年起,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全面推行“平台招生、网络录取”,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招生录取一网通办全覆盖。教体、公安、行政审批、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实现招生流程全程监管、全程可回溯。
(一)启用平台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区教体局启用“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发布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等招生信息。
(二)报名方式
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提供两种报名方式,一是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报名,另一种是通过电脑端网页报名,两种报名方式数据互通,不需重复报名(具体报名网址、时间和流程待市教育局公布后另行通知)。
(三)上传资料
2024年入学的所有适龄学生,均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要求上传户籍信息、房产信息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等资料。
(四)民办学校招生报名
在所有适龄学生完成以上报名基础上,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在规定民办学校报名时间内,适时登录平台,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
(五)咨询指导
适龄学生毕业小学、幼儿园和相应初中、小学均要设立报名咨询点,做好报名咨询、指导、帮助工作。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释、宣讲,指导家长做好一网通办平台报名,对留守儿童、不方便上网、特殊家庭等学生,要安排专人帮助完成报名工作,确保不漏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