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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申报期为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
二、申报前提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1、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申报条件
1、“知名”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
(1)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
(2)在区(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的;
(3)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的;
(4)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的;
(5)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2、“特色”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
(1)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特色产品或特色服务的;
(2)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的;
(3)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的;
(4)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区(县)级及以上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的;
(5)获评区(县)级及以上星级农家乐或等级民宿、餐饮名店的;
(6)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3、“优质”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
(1)在本地长期诚信经营超过30年的;
(2)拥有区(县)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的;
(3)经营者获得相关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际从事与证书相关联行业),或区(县)级及以上技能荣誉,或入选区(县)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
(4)经营者拥有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的;
(5)取得相关管理体系或产品质量认证的;
(6)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4、“新兴”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
(1)率先以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
(2)拥有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相关新兴产业专利权、商标权,或拥有用于高新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的;
(3)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的;
(4)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四、申报方式
符合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可登录网址https://mtyx.gtgsh.com申报,联系电话:3142808。
符合本地分类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自主申报或者部门推荐,由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后,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认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个体工商户名下,并进行标注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