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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国办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
一、11个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截至9月14日,天津、河北、山西、吉林、山东、河南、湖南、广西、云南、西藏、陕西等11个省份已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一个月时间新增加8个省份。
二、26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新增湖北省
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26个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只要共济人、被共济人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都可以实现个人账户资金共济。
另外,河南、陕西两省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近期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