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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P2P爆雷,明星拿钱就走?不配合清退,官方将依法追责!

发布时间:21年02月03日          作者:拾掇拾掇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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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吃了那么多瓜,代言过P2P的明星恐怕没想到,过年前还有一档糟心事要面对。 P2P清退又迎来重磅消息,代言爆雷P2P的明星们,恐怕将要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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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发布了一则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公告。

 

公告要求P2P代言人在今年2月10日前,主动联系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否则,将依法追责。

 

此消息传出后,引发了网友的诸多关注。

 

大部分人表示干得漂亮,这绝对算是一个“好消息”。

 

一、P2P频繁暴雷,多位明星代言人曾登热搜

近年来,鑫琦资产、e租宝、中晋资产、紫马财行、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有利网、爱投资、爱钱进等多个P2P平台暴雷,涉及黄晓明、郎朗、赵雅芝、唐嫣、王宝强、唐国强、张铁林、汪涵、杜海涛、杨迪等众多为P2P产品“代言”的明星。

 

由于涉及金额巨大,诉求无门的投资者数次将代言人推到风口浪尖。

2020年7月1日,湖南卫视主持人汪涵曾代言的“爱钱进APP被立案侦查”。爱钱进出事后,众多网友冲进汪涵的微博评论区,向汪涵喊话还钱,把“汪涵被催债”顶上热搜。7月2日,“汪涵发声明道歉”再次成为热搜话题。

 

2020年7月12日,湖南卫视主持人杜海涛因曾广告合作过的“网利宝”出事,其姐姐在直播中说投资人“活该”,把弟弟杜海涛和自己“送”上了热搜。

 

代言的P2P产品出事后,有代言人积极回应,会跟进事件,但也有明星称,自己只是为P2P产品拍摄宣传视频、中插广告,并不算真正的代言人。

 

上海二中院认为,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承担责任者为广告主,广告代言人只有在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代言的情况下,才与广告主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在“中晋系”爆雷后,潘晓婷已主动配合公安机关退还所有代言费。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表示,2020年11月中旬,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归零,但是截至2020年6月末P2P网贷平台仍有8000多亿没有回收。

 

在P2P成为历史之际,如何追讨这8000亿的资产,是一个棘手难题。或许,让明星从高额代言费中吐出来一点,不失为一种手段。

 

现在,明星该为P2P爆雷买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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